关于排查校园网相关应用平台账号使用规范的通知
日期:2020-11-10 00:00:00  发布人:admin 

各单位及二级学院:

为加强校园网络管理,落实网络使用实名制、用网责任制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、《郑州财经学院校园数据安全与使用管理办法》(试行)及上级有关部门对网络及信息化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,学校将进一步规范校园网相关应用平台账号的使用、变更、撤销等管理工作,排查及要求内容如下:

一、关于校园网相关应用平台账号、密码

1、校园网网用户是否存在弱口令问题

校园网用户登录相关应用平台后要及时修改初始密码,并定期更换密码。密码修改时,建议新密码至少为大小字母加数字的格式,密码长度大于或者等于八位字符。

2. 是否存在多账号问题

单位(学院)存在“一人多账号”及“无登记信息账户”问题,发现后及时登记、上报。

3、是否存在账号给他人使用问题

严禁教师使用本人账号登录相关应用平台后,让学生进行各种操作,严禁教师将账号借给学生使用。

二、关于临时账号问题

1.是否有因举办会议、来访交流等原因,向校外人员提供校园相关应用平台账户供其临时使用

若存在此类账号,及时报备网络中心处理。

自该通知下发日期起,如需申请临时账号,由单位(学院)具体负责人通过协同办公流程(IT服务申请)进行申请,申请通过后,网络中心负责创建、管理、注销临时账号(需写明临时账号安全负责人和事由,有效期限不超过10天),使用期结束后,其账号注销。

2、外聘教师账号使用问题

外聘教师如需要有关应用平台登录账号,单位(学院)行政秘书在协同办公中发起IT服务申请;账号建立后,行政秘书负责账号的管理及使用安全,解聘后行政秘书要及时报备网络中心处理。

3、是否存在第三方厂家在部署本部门应用系统时,临时创建的账号。

第三方部署本单位的相关应用系统时,行政秘书要对应用系统创建的账号全程掌握,部署后要及时修改密码。

三、排查问题反馈

各单位(学院)按照通知要求,认真排查本部门教师账号使用问题,发现问题要求及时上报整改,各单位(学院)主管领导是排查账号使用问题的第一责任人,行政秘书是具体执行人。排查整改结束后,请于1127日前填写附件1,加盖本单位公章后送S5一楼网络中心存档。

各单位、学院要积极配合开展上述工作。

如有疑问,请联系网络中心彭兆军老师(手机:13783678377)。



信息化办公室

2020119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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